2024广州取消开四停四了吗?
来源:kaiyunty 发布时间:2024-06-22 16:43:32车主朋友们注意啦!大家一直关注的限行有消息了!7月1日起,广州“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政策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道路交互与通行运行真实的情况,我支队决定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以下范围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三、召开中国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广东省委员会全员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四、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本通告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六、本通告中的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一直以来,广州交警都在跟踪、监测我市道路交互与通行运作情况,评估现有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实施成效。随着我市交通拥堵状况加剧明显,有限的道路资源在早晚高峰期间显得更为紧张,社会各界对优化出台更直接、更精准、更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广州交警在统筹考虑市民出行需求和道路交互与通行治理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管理经验,会同第三方科研机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并综合公开征求的市民意见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逐步优化形成“高峰限行”管理措施。
此次管理措施的优化,是为了更精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而做出的调整,同时为临时来穗车辆提供了更多的出行时间。城市交通管理措施并非一成不变,《调整通告》出台后,广州交警将持续跟踪措施实施效果及交通运作情况,充分收集社会各界意见,以制定出更符合城市实际发展不同阶段不一样的需求的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区域未有调整。基于我市目前交通拥堵集中区域和时段的真实的情况,充分考虑到广州作为省会城市,具有政治、商务和文化等功能流需求,因此,对于限行区域,不作调整。
限行时间优化调整为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考虑到目前早晚高峰拥堵指数基本处于“拥堵”或“严重拥堵”水平,限行时间定为工作日早晚高峰,节假日不限行,和我市当前早晚高峰交通拥堵突出的现状相适应,更能充分合理规划利用城市道路资源。
“高峰限行”保留了现有的配套政务、商务出行预约登记保障,以及市民因紧急特殊出行的事后申请保障。同时,新增了以下措施:
一是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能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调整通告》中的工作日,即包含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日,也包含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三是其他可免于处罚的紧急特殊情况。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调整通告》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市民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管理措施的调整,广州交警将设置15天的执法过渡期,从2024年7月16日起,正式对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
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能再一次进行申请。必须要格外注意,已预约但未出行的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端午假期马上就要来临!6月10日端午节当天放假,与周末相连!不用调休!很多人就会关心了!这几天广州限行吗?有没有交通管制?
广州外地车将于7月1日实行“高峰实行”,在政策规定之日起,如果外地车临时有事需要外出,也能申请免限行的。详见正文!
新规实行后,外地小客车如果有需要,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能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
广州对外地车实行限行政策,由原来的“开四限四”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外地车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
广州对外地车优化了之前的“开四停四”,7月1日起实行“高峰限行”政策,具体的限制情况见正文!
5月31日,广州市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讲在7月1日开始!
今日发布的针对外地车的“高峰限行”政策中,有一项是工作日早高峰时间调整,那么工作日包含国家节假日调休后的上班日吗?详见正文!
5月31日,广州市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讲在7月1日开始!
广州交警5月31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
政策出台前,有关部门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出台后,广州交警将持续跟踪措施实施效果及交通运作情况,充分收集社会各界意见,以制定出更符合城市实际发展不同阶段不一样的需求的交通管理措施。
政策调整后,工作日早高峰(7:30-9:00)、晚高峰(17:00-19:00)限制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广州交警5月31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
【导语】:车主朋友们注意啦!大家一直关注的限行有消息了!7月1日起,广州“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政策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道路交互与通行运行真实的情况,我支队决定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以下范围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三、召开中国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广东省委员会全员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四、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本通告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六、本通告中的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一直以来,广州交警都在跟踪、监测我市道路交互与通行运作情况,评估现有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实施成效。随着我市交通拥堵状况加剧明显,有限的道路资源在早晚高峰期间显得更为紧张,社会各界对优化出台更直接、更精准、更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广州交警在统筹考虑市民出行需求和道路交互与通行治理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管理经验,会同第三方科研机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并综合公开征求的市民意见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逐步优化形成“高峰限行”管理措施。
此次管理措施的优化,是为了更精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而做出的调整,同时为临时来穗车辆提供了更多的出行时间。城市交通管理措施并非一成不变,《调整通告》出台后,广州交警将持续跟踪措施实施效果及交通运作情况,充分收集社会各界意见,以制定出更符合城市实际发展不同阶段不一样的需求的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区域未有调整。基于我市目前交通拥堵集中区域和时段的真实的情况,充分考虑到广州作为省会城市,具有政治、商务和文化等功能流需求,因此,对于限行区域,不作调整。
限行时间优化调整为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考虑到目前早晚高峰拥堵指数基本处于“拥堵”或“严重拥堵”水平,限行时间定为工作日早晚高峰,节假日不限行,和我市当前早晚高峰交通拥堵突出的现状相适应,更能充分合理规划利用城市道路资源。
“高峰限行”保留了现有的配套政务、商务出行预约登记保障,以及市民因紧急特殊出行的事后申请保障。同时,新增了以下措施:
一是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能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调整通告》中的工作日,即包含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日,也包含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三是其他可免于处罚的紧急特殊情况。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调整通告》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市民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管理措施的调整,广州交警将设置15天的执法过渡期,从2024年7月16日起,正式对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
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能再一次进行申请。必须要格外注意,已预约但未出行的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